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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免考规定

来源:寻校通

2021-05-18 19:13:59|已浏览:157次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注册会计师免考规定

注册会计师哪些人可以免考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2、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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