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7 17:32:24|已浏览:227次
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需要先在网上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然后再提交相关注册材料办理。
二建申请注册的流程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二建初始注册需要的材料
二建初始注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建初始注册的有效期
二建注册初始注册有效期为三年。二级建造师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注册后才能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执业,二级建造师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有效期都为三年,变更注册一般延续上一注册有效期。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